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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2021-02-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保障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组织原则。

第三条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纪检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中重大事宜,审议决定预录取结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06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 报名条件

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主要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主要面向我省202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开展。

1.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为已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或补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0年1月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在163cm-174cm之间,矫正视力达到C字表0.5以上;男生身高在174cm-184cm之间,裸视视力在C字表0.7以上;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七条 网上填报志愿

2021年3月3日—5日(每天8:00—20:00),所有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报名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14506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选报考试类型和专业志愿。考生报考多个志愿的,以所报的第一个志愿参加学校测试。

第八条 我校网上确认工作

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考试的方式组织,为组考准备,根据《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3月8日—10日登录我校网站(www.sysy.com.cn),按首页中的通知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系统测试、考生信息采集、在线签署承诺书和缴纳考试费等工作。

因考生未按要求完成我校网上确认工作,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一切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因地处偏远无法接入互联网络、确实不具备网上考试条件的考生,务必在3月7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自主申报,经核实后由我校代为安排考试场地和环境。因考生未主动报告或延期报告,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参加考试后,无论录取与否,该费用一律不退。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体计划为1300人,其中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六章 考试和录取

第十一条 入学考试网上测试的内容及计分办法

1.网上测试的试题类型。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和考生类型不同,组织考试题库。题库主要由主观题(简答题)和客观题(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题型。客观题型侧重考察考生进行专业学习所必备的基础能力,包括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常识等。主观题型重在考察考生对专业学习的认识、职业生涯规划及学习准备等背景情况。

2.网上测试的组卷方式。所有考生试卷由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自动生成。

3.网上测试的考试时间。每人限定为90分钟。考试时间自考生试卷生成之时计算,中间不可中断。考生可选择自主交卷或用时达到90分钟后由系统强制交卷。

4.网上测试的阅卷方式。客观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卷,主观题由3名阅卷教师共同阅卷,取平均成绩为考生主观题最终成绩。

5.网上测试的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同一考生的主观题成绩和客观题成绩之和为该考生网上测试的最终成绩。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需要正确评估自身条件,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我校有权拒绝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体检工作由航空学院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我校将入学考试网上测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14日上午10点开考。如有变动,不再单独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以我校官网上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我校网上测试试题由学校自主组织命题,自主制定评分细则。

2.考试组织与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考务工作,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阅卷评分:我校将按照有关文件科学规范制定评判标准,强化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录取结果阳光透明。  

第十四条 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有关要求自主组织录取,承担录取工作主体责任。

(二)计分及录取顺序:

1.单独招生计分及录取顺序:

我校单独招生以考生3月14日参加我校网上测试的成绩为录取依据。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主观题型得分排位,分数高的优先录取。主观题型成绩也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2.综合评价招生计分及录取顺序:

我校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考生。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我校组织的网上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成绩顺序排名,录取成绩优先级高、排名高的考生。当考生所有成绩均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考生综合成绩由我校组织的网上测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测评成绩两部分按比例计算生成。

(1)我校组织的网上测试成绩。以考生3月14日参加我校网上测试取得的成绩为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60%。

(2)综合素质档案测评成绩。以我校专家组根据各专业学科特点和培养特色,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综合测评给出的分数为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40%。

(3)考生个人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学校网上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档案评价成绩×40%

(三)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酌情降分或将计划调整到其它生源充足专业使用。

(四)确定预录名单:我校招生办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及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五)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类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第七章 免试录取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无免试政策,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具体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自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我校审查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优先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直接进入免试材料对应专业学习。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十八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十九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据实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3年。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可按我校有关要求,自主申请实行弹性学制,我校弹性学制最长学习期限为5年。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无违法违纪问题的,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一章 咨询方式

第二十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9847699;

传    真:0531-89847673、89847699;

电子邮箱:sdvcad@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ysy.com.cn

学校纪检监察及考生申诉电话:0531-89847665。


第十二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 我校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前培训班,不编印相关考试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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