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综评/单招 章程 > 文章 当前位置: 综评/单招 章程 > 文章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2021-02-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凤凰路5600号

邮编:262234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主要负责部门,设处长一名,副处长一名,科员四名。职责如下:

1.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加强与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

2.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招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4.负责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负责整体招生宣传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组织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的拟定、印制,负责现场招生宣传人员的选拔、培训与组织,负责学院招生公众号的运营管理,负责招生网站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

5.负责远程网上录取的技术和硬件准备工作。负责招生录取人员的选派、培训和管理工作,保证网上录取任务的完成;

6.负责招生日常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和材料整理及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7.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工作,负责解答来人、来函、来电、媒体及网络等有关招生的各类问题;

8.做好生源基地建设工作,争取优质生源;

9.协助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组织开展录取新生问卷调查分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特殊类型新生复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新生入学后的有关遗留问题;

10.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招生工作的建议方案,经学院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2250人(包含退役士兵10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0人;当单独招生生源不足,综合评价招生的生源充足或单独招生生源充足,综合评价招生的生源不足时,进行计划调整,以保证考生的最大利益。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考核办法

1.单独招生:单独招生进行语文(100分)、数学(100分)两科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知识测试(100分);退役士兵和农民工只进行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一是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二者的综合成绩即为考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我校考核成绩占40%。我校进行综合知识测试成绩100分。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依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 × 60% + 学校考核(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

3.考试方式于2021年2月23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单独招生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技术技能类单招按1:1计划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招生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1)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2)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份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 6062036(院办)

投诉电话:0536-6551229

传真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www.wfgsxy.com

电子信箱(E—mail):gsxyzsb@163.com

上一篇: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下一篇: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鲁ICP备14008716号-1  |   QQ:709845714  |  地址:山东单独招生信息网  |  电话:16653208686  |  
Copyright © 2023 山东单独招生信息网 版权所有,www.sdgk.cn使用 Powered by www.danduzhaoshe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