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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2021-02-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条 组织保证

(一)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学院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网格管理,精准施策;联防联控,依法处置。

(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申诉渠道,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四)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应予回避。

(五)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条  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1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另行通知。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原则

第十条 招生条件及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中职生不限报考类别可跨类别报考专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全省统一的2021年3月3日—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官网,仔细阅读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考生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统一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

(3)选择“13855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4)报名考务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交费成功后考务费概不退还。

(三)考试情况:

1.考试时间安排:

3月10日至12日登录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查看网上测试有关通知。根据要求下载安装并调试指定的考试软件及系统,报名成功后参加模拟考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3月13日至14日,考生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学院官网和考试系统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2.考试形式:

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网上考试和网上测试的形式开展。

3.考试科目及分值:

(1)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分300分,以网上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网上测试内容为“文化素质+职业素养”测试,文化素质主要针对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职业素养主要对考生在职业认识、职业潜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测试文化素质与职业素养分值分别为150分。

(2)综合评价考试科目及分值

总分30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满分300分,占总成绩40%;二是网上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占总成绩60%,网上测试内容亦为“文化素质+职业素养”测试,文化素质主要针对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职业素养主要对考生在职业认识、职业潜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测试。文化素质与职业素养分值分别为150分。

综合评价考生最终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满分300分)X0.4+网上测试成绩(满分300分)X0.6

(3)网上考试系统

以学院官网最终公布的系统为准,同时确定备用测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随时查看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测试说明》。

(4)考前准备

考生须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物品和条件。具体要求请关注学院官网发布的《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测试说明》。

第十条 教学安排

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鼓励支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健全以证代考制度,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学习的成果可计入学分。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计划调整原则: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专业计划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三)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四)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院校。

(六)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七)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第六章 收费、退费与资助政策

十四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十六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七  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十八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九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办公电话:0531-86385086    86385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296901  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学院网址:https://www.jngc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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