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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2021-02-1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 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 2号)要求, 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 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 方案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 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900 (含退役军人计划5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 (含运动专长计划10)

注: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gotorzu.rzpt.cn)另行通知。

第五章报名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 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运动专长考生)。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1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 语);不限男女比例。

3 .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4cm。 体重=【身高cm) -110] X0.9至【身高cm) -110] XI. lo相貌 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听力正常;全身 无纹身并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标准;无精神病史、无 传染病、无。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 不低于170cm。相貌端正、普通话标准流利,能用英语交流。

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 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 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 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 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前)。

第十四条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3月3日-5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 http://wsbm. sdzk. cn/gzdz/)选报学校及专业。

2. 网上缴费:3月6日12点-724点,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栏目”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120元(免试考生免收报名考试 费)。

3.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3 月5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 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 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rzpt 12062@163. como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 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第六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

3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

1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考试包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基本技能和职业能力),总分 300分。其中文化素质1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

退役军人: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察处理信息能力、日常 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200分。

2. 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成绩由高中 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成绩4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60%) 构成,总分3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人 员,对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做出评价并赋分。职业适应性测试 题目主要考核考生的身心素质、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运动专长:职业适应性测试(同退役军人),总分200分。

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占总成绩2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80%)构成,总分300分。

第十七条考试方式

1. 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釆用网上面试的方式。

2. 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职业适应性测 试釆用网上面试的方式。

第十八条准考证发放

考生成功报名后,在考试前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gotorzu.rzpt.cn)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在 报名系统中查看或直接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1.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择优录取。

2. 单独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 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 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 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4. 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 退役军人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6.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剩余计划调剂使用。

第二十条预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1. 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确定预录取名单。=|

2. 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 不接受预录取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的退档申请

第二十一条办理录取手续

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 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特别说明:凡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 (含运动专长、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 等)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我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或网上测试系统中签定《诚信承诺 书》,确认知晓此规定。

第八章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 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 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 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 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 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 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 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 执行。

第九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 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证书颁发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 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被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 在岗职工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 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釆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集中教学与分散 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等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关于免试

1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 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 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 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 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 生直接进入录取院校对应专业学习。


2.免试考生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日照职业技术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 rzpt.cn)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 招生栏目”下载《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须 在3月6日前将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复印 件材料1式2份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rzptl2062@163.com。(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1 .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 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 复核时间: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成绩正式公 布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3. 复核程序及规定: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试成绩复 核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 由、联系电话,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盖章后,由考生将电子版扫描件发 送至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箱:rzvtcjwk@163. com,电话: 0633-7987198o

4. 由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第三十条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 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 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 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http://www. rzpt. 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 rzpt. cn/

E-mail: rzptl2062@163. 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编:27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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