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 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 8979 号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是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始于 1881 年英国人创办的培真书院,1998 年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至今。现设青州校区和潍坊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有 15 个教学系(院、部)。学院现开设 47 个普通高职专业,其中 2 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在校生总数 17000 余人,是全国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 校、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630 人,其中硕士、博士 227 人。聘请 420 余名行业企业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任兼职教师。有省级教学团队 7 个,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优秀教师 10 人, 2 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 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 个省级品牌专业群,4 个省优质高职院校一流专业群,7 个省级特色专业、4 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 个定向培养士官专业,10 个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重点专业、15 个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53 门省级精品(特色)课程,18 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的单独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1640 人,其中夏季高考考生 420 人,春季高考考生 1015 人,技术技能类(下岗职工和农民工)205 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为参考性计划,录取时依据录取线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五章 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条件: 普通类。已通过山东省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技术技能类。 第十六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考生需按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安排,按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高考体检。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普通类考试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按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种类型安排考试内容;技术技能类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安排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普通类 (一)夏季高考学生1.文化素质考试 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时政等); 方式:闭卷笔试; 分值:200 分。 2.职业技能考核 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运用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方式:闭卷笔试; 分值:总分 100 分。 (二)春季高考学生1.文化素质考试 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时政等); 方式:闭卷笔试; 分值:120 分。2.职业技能考核 旅游服务类 (1)职业基础知识考试 ①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②方式:闭卷笔试; ③分值:总分 120 分; 2)职业技能考核 ①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②方式:综合性面试; ③分值:总分 60 分。 其他类别 ①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②方式:闭卷笔试; ③分值:总分 180 分。 二、技术技能类 1.职业基础知识考试 ①内容: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某种职业所应具备的基础技术理论知识及职业道德素养等; ②方式:闭卷笔试; ③分值:100 分。2.职业技能考核 ①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②方式:综合性面试; ③分值:总分 200 分。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普通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科类和各类别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技术技能类: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英语教育(师范类)、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普通类:根据各科类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计划,当某科类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科类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 技术技能类:根据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计划,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英语教育(师范类)、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若该专业报名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时,经我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若录取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未被该专业录取,同意服从调剂的,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学校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报名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夏季高考考生 110 元,春季高考考生 110 元。技术技能类考生 60 元。考生通过单招报名平台网上支付。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校企合作类专业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 学生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奖助学金项目:国家奖学金(每学年 8000 元/人)、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 5000 元/ 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 6000 元/ 人)、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 2000-4000 元,占学校总人数的 14%)、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800 元/人、三等奖学金 500 元/ 人)、院长奖学金(3000-5000 元/人)、白博恩奖学金(1000/人),总奖助面达到 30%以上。 第二十七条 绿色通道:每年新生入学时,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大力简化“绿色通道”办理手续,压缩从申请到获准进入“绿色通道”时间,财务处、后勤服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不让一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新生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青州市云门山南路 8979 号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电话(传真):0536-32769173276312 监督电话:0536-3857602 学院网址:http://www.wfe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