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 12062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 16 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 1242 亩,共有全日制在校生 15000 余人,教职工 1000 余人。设有海洋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现代汽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创意设计学院 10 个二级学院,学校面向 24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先后与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开展了“3+2”专本贯通培养。 学校主动对接日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建设海洋生化、智能制造、旅游服务、汽车服务等 11 个对接地方主导产业的特色专业群,开设专业 43 个,打造以服务向海经济和临港产业为主体,以服务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特色专业体系。 学校立足日照,面向鲁南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服务山东,辐射全国,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优质高职院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优质校建设立项单位,作为山东省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入围全国文明校园推荐名单。2018 年,被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 50 强、服务贡献 50强、实习管理 50 强,荣获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创新创业卓越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复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注:各类别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山东省规定的报考条件的普通类(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运动专长类(须具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退役士兵类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招生。 (二)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 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院校对应专业学习。 (三)特殊要求专业报考条件 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 172 厘米~184 厘米,女生身高 162 厘米~174 厘 米。体重=【身高(CM)-110】×0.9 至【身高(CM)-110】×1.1。相貌端正,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4.8;色觉、嗅觉正常、听力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标准;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明显内外八字。 酒店管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厘米。相貌端正、普通话标准流利,能进行英语交流。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以教育厅公布时间为准。 (二)网上报名:使用山东省 2019 年单独招生统一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后, 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 120 元(免试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三)免试考生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 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于规定日期前上交或邮寄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 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 1 式 2 份报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退役士兵类报名:资格审核和报名情况按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运动专长类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持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原件及成绩证书原件,在规定日期前到我校参加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学校考试。 (六)技术技能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报名情况按教育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考考生(含免试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学校测试。 第十九条 准考证发放 考生成功报名后,在规定日期前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栏目”,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第二十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赋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校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 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处理。 (三)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一条 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试办法 1.普通类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的形式。 夏季高考类专业(特殊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 100分、数学 100 分、英语 100 分;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主要考察学生的处理信息能力、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20 分;总分 320 分。 春季高考类专业(特殊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 100 分、数学 100 分;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按分专业技能考试要求执行,200 分;总分300 分(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特殊专业说明 空中乘务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夏季高考考生和春季高考考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的形式。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 100分、数学 100 分;专业技能考试(面试)200 分;总分 300 分(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及分值按夏季高考类普通专业执行,320 分;面试为综合素质考察,100 分;总分 420 分。 市场营销专业:夏季高考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的形式。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及分值按夏季高考类普通专业执行,320 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察,100 分;总分 420 分。春季高考考生考试内容及分值按春季高考类普通专业执行。 退役士兵类 考试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处理信息能力、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 200 分。 运动专长类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的形式。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100 分、数学 100 分;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体育专项能力测试,200 分;总分 300 分(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技术技能类(下岗职工、农民工) 考试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处理信息能力、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 200 分。 (四)专业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二条 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一)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二)复核时间: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 3 日内公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 3 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三)复核程序及规定 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盖章后,由考生本人送交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天润楼 502 室),电话:0633-7987198。 由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普通类(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该专业顺延录取,如没有剩余计 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普通类(夏季高考、春季高考)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四)运动专长类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分项目划定体育专项能力测试合格线,如线上考生总数超出总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报考项目择优录 取,录取专业为报考专业。 (五)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六)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七)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八)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特别说明: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类考生、退役士兵类考生、技术技能类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确认知晓此规定在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签定《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诚信承诺书》。 第二十四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丁肇中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 助。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rzpt.cn/ E-mail: 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 16 号 邮 编: 276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