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济南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保证济南职业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济南职业学院成立于 2004 年,是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原济南教育学院、济南机械职工大学、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合并组建;以“厚德博学、强能善技”为校训,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人文与技能融合”为特色,重点为省会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入选中国工业文化研究中心,获批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 项)公共实训基地,连续十一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在 2018 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满意度调查中,学校的总体满意度、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环境等 4 项指数均居全国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前 20 名。 学校占地 1200 余亩,馆藏图书近百万册,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 12000 余人,现有彩石和舜耕两个校区,彩石校区为主校区,位于市区东部教育大学城,毗邻蟠龙山森林公园,校园内山色苍翠,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是青年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校紧扣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设有计算机学院、机械制造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中德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13 个教学院部, 现有 36 个招生专业,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等为主干大类的专业群, 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 8 个专业拥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软件技术、会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 6 个专业为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打造了一支素质优秀、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有全国优秀教师 1 人,省级教学名师 8人,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 1 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 3 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了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资源库项目、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山东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重要荣誉和成果。近三年,专任教师获得国家级教学大赛一等奖 5 项,二等奖 4 项,三等奖 2 项,省级教学大赛一等奖 16 项。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外教、专家、学者、工程师、企业经理来校任教,进一步优化了师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 学校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建有网络多媒体教室 259 个,智慧录播教室 7 个、理实一体化专业实训室 159 个,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297 个。校内工程训练中心建有从工业 1.0 到工业 4.0 的专业化生产性实训设备,其中工业 4.0 区域建有国内领先的智能柔性开关装配生产线、3.0 区域包括制造单元、无人工厂、工业机器人、复杂机电一体化设备等,工业 2.0 区域包括 DMG 五轴五联动数控加工中心在内的数控设备 36 台。现代交通训练中心建有包括 CFM56 航空发动机、活塞发动机、涡桨发动机在内的飞机训练中心;包括宝马、奔驰、迈腾在内的汽车训练中心;包括自动分拣系统在内的智能物流综合训练中心。学校与浪潮集团校企共建财务云共享服务中心,把企业搬进校园,承接财税咨询、纳税申报、审计等社会服务项目,校企共育人才。 学校主动适应新时代产业转型升级,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变化,分别与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浪潮集团、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迅达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山东大厦、中美物流联合会、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苏宁易购等企业开展专业共建。学校设有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多工种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试、鉴定,被评为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三)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做到“六公开”。如有异议,请拨打申诉电话:0531-82627506。 2019 年总单独招生计划为 1395 人,其中普通类 1110 人,退役士兵类 100 人,技术技能类 185 人。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七条 报考与录取 (一)报考条件:单独招生主要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其中普通类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退役士兵类面向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技术技能类面向我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 (二)考试方式:高中阶段毕业生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内容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分值为 200 分;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展示和职业认知四个方面,分值为 200 分。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为 200 分。 (三)总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者原始分之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考试总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原始成绩。 (四)录取:我院对文化素质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成绩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参与排序录取。对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其报考专业,按照报考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据夏季高考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史理工)、春季高考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计划单列,根据其报考专业,按照报考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史理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专业录取率、师资、实训条件等综合考量,进行合理分配。 第八条 学费、住宿费收取与退费规定 (一)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院新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文科 4800 元、理科 5000 元、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住宿费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间每生 600 元/学年,普通房间每生 500 元/学年。 (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国家助学金 2000-4000 元,省政府奖学金 6000 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5000 元,还可以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每学年一等奖学金 1000 元,二等奖学金 800元,三等奖学金 600 元。家庭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申请困难补助等获得适当补贴。 第十条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按《济南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证书颁发:学生毕业,学院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相关的培训和录取等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方式通信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 12 号 邮政编码:250014 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 5518 号 邮政编码:250103 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