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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20-04-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43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 3636 号 邮编:250112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 1939 年,为西方教会在济南设立的重生助产讲习所。1953 年,成立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 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校。

建校 70 多年来,先后为社会培养合格毕业生 10 万余名,许多成长为省内外医药卫生行业的领导和技术骨干,包括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刘振华。学院现有在校生 5983 人,生源遍布山东、安徽、辽宁、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宁夏、甘肃、陕西、广西、四川、贵州 15 个省、自治区。

学院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占地 600 余亩,青山环抱,郁郁葱葱,依山而建,一步一景,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绝佳场所。学院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海绵城市”生态理念和“一轴、三维、五园、七星”规划布局,以中草药草木本为主调,以集约组团为形 式,以山泉河湖石为元素,以医药历史名人文化为延伸,正在打造国内首例以“海绵城市生态校园”为典范、以“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为特色的立体绿色生态共享校园。

学院设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公共基础部(思政德育部)、专业基础部个系部,卫生与健康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个二级学院,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 3 个教辅机构。开设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老年服务与管理、医学营养和医学检验技术 14 个专科层次专业,其中护理、药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护理专业是“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专业教学团队为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教学团队。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本科专业。学院还是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南教学基地、滨州医学院本科教学基地。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校舍建筑面积 10 万余平方米。建有标准多媒体教室 100 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 120 余个,拥有先进的虚拟仿真实训室;建有标准的 400 米塑胶运动场和篮排球场, 学生公寓、食堂等设施完备、服务一流,设有伊斯兰清真食堂,供少数民族学生就餐。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教育”理念,充分利用省会城市人才资源优势,密切与各大院校、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 417 名,其中校内专任教师 215 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者 109 人(含在读)。2017 月,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我院岗位设置正教授 30 人,副教授 145 人。

高度重视实习就业工作。积极拓展新途径、新渠道,建有完善的实习实训就业保障体系,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 120 余所省内外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以及高水平行业企业单位是学院常年合作实习实训就业基地。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省、市操作技能比赛、护理技能大赛上多次获得奖项。

第八条 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31-62333129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予以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九条 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十三条 学 制: 均为三年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学院招生专业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学校名称

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计划

普通类

运动专长类

退役士兵类

技术技能类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老年服务与管理

 

 

 

50

药品生产技术

 

 

 

50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50

食品营养与检测

 

 

 

50

合计

 

 

 

200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山东省第十六条 招生条件及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2019 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公布的报考条件,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

2.报名方式: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

报名考务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到校信息确认时缴纳,交费成功后考务费概不退还。

3.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文件要求时间执行。统一到学校进行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信息确认时请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三)考试时间                                                         

      1.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文件要求的考试时间组织考试。

2.考试科目及形式:按照文化素质与技术技能积累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原则,考生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考基本测试内容,总分 360 

(语文 150 分,数学 150 分,英语 60 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外语测试语种为英语。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展示和职业认知四个方面。分值为 360 分。

3)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3.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只参加专业素养测试。

第十七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文化基础测试及专业能力面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分数,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春季高考的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之间调剂录取。

(三)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四)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 2019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七)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 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制度

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学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 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等方式,确保在校的正常学习。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单独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济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 3636 号 邮编250112 办公电话:0531-87192206

招生咨询电话:0531-87954412 87192205

学院网址:http://www.jnn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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