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山东协和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 法规,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 6277 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济南市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 5677 号(遥墙校区) 邮编:250107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创建于 1993 年,2003 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 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 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 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 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 位,2018 年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19101 人。校园占地面积 108.7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41.5 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 1.2 亿多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有纸质图书 194.68 万余册,电子图书 209.53 万册,纸质期刊 1260 种,电子期刊 38054 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 现有专任教师 1157 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 938 人。自有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 575 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311 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 4 个,省级教学名师 3 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2 名。 建有 10 个实验实训中心,内设 197 个学科专业功能实验室。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1 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1 个;校外建有 129 个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1 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 1 个,职业技能鉴定站 4 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60 项。 第九条 院系设置 学校现设有工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人 文艺术与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等 8 个二级学院(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同时设立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 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 情况和录取规则; 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 遇到的各种问题;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山东协和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总计划:1640 人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其中普通类 1315 人(含春季高考535 人,夏季高考 780 人),退役士兵类 120 人,技术技能类 205 人。具体招生计划表如下:
第五章 报考要求及体检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其 中参加春季高考报名考生的单招报考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所报专业类 别一致。 退役士兵考生须为 2011 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 职院校单独招生。 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 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 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 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 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 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 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在网上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 免试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 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 能选报 1 所试点院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身高:女性:160cm-175cm(空中乘务要求在 163cm 以上);男性:170cm-185cm(空中乘务要求在 174cm 以上);体重:女性(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男性(kg)=[身高 (cm)-105]±[身高(cm)-105]×10%;五官端正,齿白整齐,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准确,听力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腿脚无明显内、外八字;视力要求: 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 1.0 以上;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患。 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 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 称色弱)及色觉异常 II 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 院进行体检,录取报到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 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选报院校、专业及网上缴费:确认报考院校及专业正确无误后, 通过学校网站网上缴纳报考费(各专业均为 170 元(含面试费)参照鲁价费发【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一旦缴费成功不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所交报考费概不退还。 第七章 现场信息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第十五条 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身份证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后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安排。确认时提供的相应材料与考生本人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在现场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前未到现场交验上述材料者, 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第八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1.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 考试科目为: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 300 分,总时长140 分钟。 文化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 语,分值分别为:语文 80 分、数学 80 分、外语 40 分,共计 200 分,时长 120 分钟。 基本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培养潜质及职业适应性,分值 100 分,时长 20 分钟。 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 考试科目为: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 300 分,总时长 140 分钟。 文化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 语,分值分别为:语文 80 分、数学 80 分、外语 40 分,共计 200 分,时长 120 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培养潜质及职业技能,分值 100 分,时长 20 分钟。 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职业适应性测试报名的考生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科目为基本技能测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 素养及专业培养潜质,分值 100 分,时长 20 分钟。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山东协和学院(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 6277 号(郭店校区))。 第九章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第十七条 命题 命题基本要求:命题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试题应尽量体现由易到难,以中等难度试题为主的原则。为体现选拔性考试的特点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招 生情况,试题内容要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 分量适当。 保密工作:学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组织人员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印刷地点交接密封好的试卷,试卷拿到后交至学校保密室封存,保 密室钥匙由教务处、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三方保管。 第十八条 考试 成立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的考务小组。 考务工作按国家级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出现的舞弊现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评卷 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评卷工作,评卷人员、复查人员、分数复核人员均应签字负责,以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按科类分 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 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职业适应性测试, 依据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 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 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 2019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一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学费标准:高职(专科)专业:8800-39800 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 (2010)27 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政策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8000 元/人/年,国家奖学金 8000 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 6000 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 5000 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 3000 元/人/年, 分为 2000 元、3000 元、4000 元三档,各类学费补偿代偿 8000 元/人/ 年,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 16000 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积极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开设“筑梦讲堂”,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第二十五条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 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www.sdxiehe.edu.cn www.sdxiehe.com 电子邮箱:sdxhzjc@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 6277 号邮政编码:250109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 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省教育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