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2019 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 23266 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 800 号邮编:250300 第八条 学院概况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始建于 1955 年,办学底蕴深厚,具有培养“专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独特优势。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并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 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050 亩,总建筑面积 33 万平方米;拥有机械制造、数控技术、电气技术、焊接技术、计算机应用、汽车工程、经济管理等 154 个校内实训中心和集“产学研”于一体的 “校中厂”4 个,各类实习、实训和生产设备 7000 余台(套),实训设备总值 1.06 亿元,资产总值 9.5 亿元,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13000 余人。 学院目前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技师部、基础部等 8 个教学系部,有一批在职业教育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双师型”教师达 80%以上。现有 3 个“3+2”本科专业,33 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是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机械装配与修理、金属切削、电气工程 3 个专业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体化教学课程改革工作试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是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物流管理 6 个专业是山东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数控技术、电子商务等 2 个专业的教学团队是山东省高职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近年来,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技能大赛获奖 357 个,仅 2018 年在各类大赛中获奖 135个,其中,国家级一等奖 8 个、省赛一等奖 44 项;有 4 名学生入选国家世赛集训队。38 名同学因竞赛成绩突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和“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师生数量居于全省同类院校首位。2014 年机械设备装调与控制技术项目获得全国第一名。2015 年我院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项目团体一等奖。2016 年我院获得全国高职与应用本科院校房地产经营管理大赛一等奖。2017 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控机床装调与技术改造”赛项中获得大赛一等奖,2017 年在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房地产经营管理大赛中获得大赛一等奖。2018 年获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学院被人社部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项目”和“CAD机械设计项目” 国家集训基地,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山东技能大赛研究中心。 学院建校以来,毕业生素以“素质高、技术好、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学院充分发挥隶属于省人社厅的资源优势,牵头成立了机械行业教育培训集团,为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提供良好平台。学院应届毕业生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就业,每个毕业生有 3 个以上岗位可供选择,现有 500 余家就业理事单位供学生实习、就业,近几年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考试和录取 第十三条 考试组织和录取的具体时间安排 (一)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1、已经参加山东省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还应符合有关专业类别要求。 2、退役士兵考生须为 2011 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 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 《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 3、技术技能类专业招生面向我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1、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2、报名方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sdlvtc.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电话。选择“12329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报名考试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为 160 元,到校信息确认时缴纳,交费成功后考务费概不退还。 3、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 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的具体事宜见学院招生网站。信息确认时请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及形式:按照文化素质与技术技能积累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原则,考生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 2、专业素质测试(面试)。专业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才艺特长展示和职业认知四个方面,分值为 100 分。 3、文化素质考试。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总分 400 分(语文 200 分,数学 200 分) 4、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专业素养测试(面试) 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5、退役士兵、技术技能类(下岗职工、农民工)只参加面试(专业素养测试)。 (四)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 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院校。 (五)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六)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文化科目成绩和面试(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三科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 2019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十四条 收(退)费标准: 学费:汽车、机械、电气类专业 5000 元/年,经管、计算机类专业 4800 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 8800 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 8000 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 6000 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 5000 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助学金,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年 2000 元/人、二档每年 3000 元/人、三档每年 4000 元/人。同时 学院设有“黄元吉先生、孙彩霞女士”奖学金,每年 2000 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共分三等,每学年 1600—600 元/人。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531—87966101、87196580、87196666 、87196616 传真:0531—87968542、87196666 招生信息网:http://www.sljzsc.cn/ 招生QQ:1148346184 596543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