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齐鲁理工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 2019 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为确保我校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公正、合理地招考新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齐鲁理工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文化素养和技能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 齐鲁理工学院, 国标代码:13998 (二)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 3028 号,邮编 250200。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 105 号,邮编 273100。 (三)办学层次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建校时间 2005 年 6 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2014 年 5 月更名为齐鲁理工学院。 (五)学校简介 齐鲁理工学院成立于 2005 年,其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独立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办学宗旨,秉承“知学、知道、知善、知美”校训,弘扬“尚德、尚礼、尚勤、尚新”校风,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要,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现已成为一所以理工为优势,经、管、文、医、艺、法、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建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下设 10 院 1 部: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开办本科专业 42 个,专科专业 36 个。现有省级特色专业群 2 个、特色专业 4个。 目前建有 16 个实验教学中心、187 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省级精品课程 8 门。大力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教学与教学管理实现课程网络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网络化,建成现代化智能指挥调度中心;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生在各类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竞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38 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 11 项、二等奖 45 项、三等奖 69 项,省级特等奖 11 项、一等奖 36 项、二等奖 62 项。 学校统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 11 家地方政府、75 个行业机构(或企业)、16 个学术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教育协议,建立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与西王集团、甲骨文(山东)OAEC 人才产业基地、浙江橙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合作开设 10 个订单班,订单班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创新培养模式、共建实验室、共享人才资源、合作编写教材、合作研发,使产教融合、合作育人工作落地生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师生互访等形式,不断加强与国(境)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境)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努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奥地利克恩藤应用科技大学、台湾义守大学等国家和地区的 43 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不断提升学科水平和科研能力,获批省级技术研发中心 1个,省级教育研究基地 2 个;承担科研项目 465 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 63 项,横向科研项目 72 项。学校热心社会培训事业,设立国家级、省级、市级 16 个职业技能基地和考试站点,在服务师生基础上,面向乡村社区居民、现役退役士兵、戒毒人员等,进行各种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累计培训 18855 人次,被群众称为“流动的星火”。 三、组织机构 (一)齐鲁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齐鲁理工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 2019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五、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六、考试科目
七、考生录取 (一)成绩计算 专业综合成绩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 (二)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后实施。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录取时使用。 (3)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运动专长考生、退役士兵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4)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5)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6)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1-61330555; 官方网站:http://www.qlit.edu.cn 九、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缴费打印准考证。 十、收费、资助政策 (一)学费收取标准: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贷措施:学院构筑了济困助学的完善体系。设有学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多项贫困助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8000 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 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 元/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助学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从而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学生待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退回。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间,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待遇。 十二、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 一律集体研究决策。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选派熟悉相关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在以上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 3028 号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50200 咨询电话:0531-61330555 十四、附则 (一)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由齐鲁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