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我校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 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单独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 133 号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我校是 2000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先后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被省教育厅确立为“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 院校”和 “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山东省优质校”。2015 年以优秀等级通过省名校验收,树立了聊城高等职业教育的品牌。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八条 学校位于聊城,占地面积 63.4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26.53 万平米,200 亩新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固定资产总值 3.87 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9908.8 万元,馆藏纸质图书 87 万册,电子图书资料301 万册。学校现设护理学院、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汽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农牧科技学院、医学院等 13 个院部,47 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1.5 万人,招生范围覆盖山东、山西、江苏、河南、贵州、安徽、宁夏、甘肃、内蒙古、吉林10 个省和自治区。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 长,有关处室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 定单独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第十三条 我校 2019 年单独招生计划为 1880 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录取按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计划。 第十四条 2019 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护理(老年护理涉外方向)专业由合作企业另收外语培训费 3800 元/年。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2019 年单独招生校企合作专业及计划
备注:1.报考旅游管理学院相关专业需参加面试。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5- 182cm,女生身高 164-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2.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省物价局最新批复为准。 第五章 报 考 条 件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公示后, 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后,考生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试点院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5-182cm,女生身高164-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 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 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退役士兵、下岗工人、农民工考生报考条件以省教育厅有关通知 文件为准。 报考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 单项前 3 名、集体项目前 6 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 6 名、集体项目前 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 第六章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第七章 第十七条 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凡参加 2019 年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单独招生专业时按所学专业类别选择相应的专业志愿,不能跨类别填报。 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在我校网站指定银行网址在 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110 元(执行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及查看考场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考试前,可提前到校查看 考场安排。 第七章 考 核 办 法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 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职业素养测试,考试内容 为语文,数学,职业素养测试三科,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总分 300 分。 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专业知识+职业素养测 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综合,专业知识,职业素养测试三科。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总分 300 分。 报考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中外合作 3 个专业(包括电子商务、动漫制作技术、护理)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职业素养测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综合,英语,职业素养测试三科。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总分 300 分。 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护理(老年护理涉外方向)4 个专业的考生不参加职业素养测试,须在考试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免语文、数学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职业素养测试、军人素养考核两科。职业素养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50 分钟,分值为 100 分,军人素养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分值为 200 分。 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须于单招考试前,持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参加资格审核,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现场核对;符合运动项目比赛成绩审核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只参加我校文化素质测试。 考点设置:考场统一设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一条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到,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 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学校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 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 第二十三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四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 不再参加 2019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第二十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第二十八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章 收退费政策 第三十二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三十三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 10 个月计算。 第三十四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7 号)、《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5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2】1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 16 号)依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 2018 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8)31 号文件, 进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等的评审、发放工作。 第十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有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存在舞弊行为者,学校将予以清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按时注册的学生,毕业鉴定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5-8334937 招办传真:0635-8375196 纪委监督:0635-8335062 E-mail:lcvtc@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 133 号邮编:25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