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菏泽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征求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 中、职业高中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和下岗工人、农民工向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 设,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菏泽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菏泽职学院校址:菏泽市长城路 999 号 学校代码:14477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校 坐落于美丽的牡丹之都一山东省菏泽市。 校园占地 865 亩,内有万花湖 130亩,建筑面积 38 万平方米。 学院现设商贸物流系、机电工程系、交通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食品与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基础教学部共 9 个系部。学院紧随国家发展改革步伐,开设了 24 个专业,涉及人工智能、物联网、新能源、幼儿教育,电商物流、航空服务、食品化工、建筑工程、会计金融等 10 个专业大类。另建有水环境污染控制、人工智能两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全日制在校生 8000 人,年社会培训人数 2500 人。 我院现有教师总数 398 人,其中专任教师 312 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97人,硕土以上学位 146 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 58 人,省级教学能手 4 人,省级教学成果奖 16 人。 菏泽职业学院与京东集团、阿里巴巴、云华集团、珠海世纪鼎利、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海尔集团等开展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学生实训基地 65 个。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抽选若干名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每场次面试从专家组中随机抽选 5 人组成本场次面试评审小组。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应予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七条 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考核的总成绩、填报志愿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对笔试成绩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第九条 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 2019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条 收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11]64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资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 “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2000 元,资助比例20%。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资助比例 3%;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四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 证书颁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菏泽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 学院网址:www.heze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30-3957777 5313222 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30-3130416 传真:0530-5313222 电子邮箱:zb6201@126.com 通讯地址: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菏泽市长城路 999 号) 邮政编码:27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