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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现代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20-04-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山东现代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自主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8〕26 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2019 年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学院代码:13322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 20288 号

编:250104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简介:山东现代学院创建于 1993 年,2003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5 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现代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现有在校生万余人。学院占地面积 1266 亩,校舍建筑总面积

39.43 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 278 个,共 28086 座,教学科研用计算机 2206 台, 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图书馆藏纸质图书 127.9 万册,电子图书 24 万册,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医学、护理、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经济管理、建筑工程、学前教育等个实验实训中心和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外与 285 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实习实训就业基地。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等 7 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 22 个,专科专业18 个,形成了以工学和医护为主体,工、医、管、教育、文、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格局。

为切实加强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全面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各成员在组长的指导下负责严格按照上级指导精神制定单独招生相关制度,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确定的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编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元/ 年)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技术技能类

小计

文史/理工

计划

专业类别

1

620101

临床医学

10

120

医药

20

150

9200

2

620302

中药学

10

70

医药

 

80

8800

3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10

 

医药

40

50

8800

4

620201

护理

35

280

护理

25

340

9200

5

620202

助产

10

20

护理

 

30

9200

6

670102

学前教育

30

60

学前教育

 

90

8800

7

630302

会计

20

50

财经

 

70

8800

8

630701

市场营销

10

40

商贸

 

50

8800

9

540502

工程造价

10

30

土建

 

40

8200

1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0

40

土建

30

80

8200

11

640101

旅游管理

10

20

旅游管理

 

30

8200

12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50

汽车

30

90

8200

13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40

信息技术

 

50

8200

14

630801

电子商务

10

20

商贸

 

30

8200

15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30

机电一体化

 

40

8200

16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40

信息技术

 

50

8200

17

630903

物流管理

10

25

商贸

45

80

8200

18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20

30

财经

 

50

8200

245

965

 

190

1400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名与缴费

第一条 凡已经参加山东省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可报名。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技术技能类要求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均可进行报考。

第二条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由省厅统一平台报名,学院将通过网站及时公布考生领取准考证、交费与考试时间。

第三条 考生于学院公布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考试费各专业均为 200 元。

第五章 考试考核与评分

第一条 高中阶段毕业生继续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 试,依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条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 15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分值为 150 分。

第三条 高中阶段毕业生类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类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第四条 依据《山东现代学院 2019 年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考生成绩,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 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 对在高职单独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 录取

第一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的录取体制。学院按照参加考试人数划定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不同来源、考试考核总成绩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考试排序,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加试);若未录取满额时,适度降低录取控制线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时,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下同)录取时使用。技术技能类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第二条 录取过程: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为默认预录取。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  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条 录取说明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 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甚至进行休学、退学等处理。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 2019 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七章 奖助学金政策

第一条 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等教育基金 500余万元,每年为在校生提供 400 余个勤工俭学岗位,先后资助 5000 余名学生完成学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发展优秀学生入党。

第二条 根据财教[2007]90 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

第三条 根据国发[2007]13 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 5000 元奖励。

第四条 根据国发[2007]13 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 现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2000-4000 元。

第五条 根据鲁政发[2007]41 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

第六条 学院鼓励学生包本背诵《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等国学经典,并设立奖学金。

第八章 新生报到和复查

第一条 单招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思想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第二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其它不符合就读条件的考生,将报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期满,所有考试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它

第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 退学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

2010】27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承担相应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第七条 联系方式:

报考热线: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学院网址:http://www.sdxdxy.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 20288 号山东现代学院邮编:250104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 311 路,经十路乘坐K301 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BRT-971 路至“山东现代学院”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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